按照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通知》(朔财预〔2015〕30号)的要求、现将经市人大审议批准,市财政局批复下达的朔州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朔州市审计局概况
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33号),设立朔州市审计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受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市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及其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职责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人民政府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对市级机关、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十)组织审计驻外非经营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审计工作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转型跨越发展战略部署,坚持审计全覆盖与抓重点并重、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从严履行法定职责、从严实施审计管理、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大力弘扬“右玉精神”,不断创新审计方法,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以“看好钱、盯住权、促反腐、推改革、保发展”为主线,重点关注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表一:
朔州市审计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表二:
朔州市审计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表三:
朔州市审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合计
2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
26
四、朔州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朔州市审计局2015年收入预算115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45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6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
一、朔州市审计局概况
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33号),设立朔州市审计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受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市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及其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职责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人民政府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对市级机关、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十)组织审计驻外非经营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审计工作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转型跨越发展战略部署,坚持审计全覆盖与抓重点并重、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从严履行法定职责、从严实施审计管理、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大力弘扬“右玉精神”,不断创新审计方法,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以“看好钱、盯住权、促反腐、推改革、保发展”为主线,重点关注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表一:
朔州市审计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小计) |
1152.8 |
一、基本支出(小计) |
452.8 |
经费拨款 |
452.8 |
工资福利支出 |
295.3 |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
7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8.6 |
二、专户管理资金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78.9 |
三、政府性基金 |
|
二、项目支出 |
700 |
四、其他收入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152.8 |
本年支出合计 |
1152.8 |
表二:
朔州市审计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一、审计局(本级) |
|
|
|
|
行政运行(审计事务) |
1084.9 |
384.9 |
700 |
|
1、工资福利支出 |
245.7 |
245.7 |
|
|
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9.5 |
69.5 |
|
|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69.7 |
69.7 |
|
|
4、项目支出 |
700 |
|
700 |
|
二、审计信息中心 |
|
|
|
|
事业运行(审计事务) |
45.7 |
45.7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31.7 |
31.7 |
|
|
2、商品服务支出 |
6.7 |
6.7 |
|
|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7.3 |
7.3 |
|
|
三、审计听证中心 |
|
|
|
|
事业运行(审计事务) |
22.2 |
22.2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7.9 |
17.9 |
|
|
2、商品服务支出 |
2.4 |
2.4 |
|
|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9 |
1.9 |
|
|
合 计 |
1152.8 |
452.8 |
700 |
|
表三:
朔州市审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合计
2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
26
四、朔州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朔州市审计局2015年收入预算115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45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6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