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己经完成的工作量,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最终结果,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一是核对合同条款。按合同的约定结算方式、执行的清单、定额、取费的标准,主要材料约定的价格等,对工程进行竣工结算。

二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例如土方的验槽记录以及钢筋砼等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均需两人以上签字,手续必须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竣工结算。

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人员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签证才能列入结算。

四是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计算,并按清单、定额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套用合同、招投标约定的单价或甲乙双方商定单价,计取合同规定的取费标准。

五是工程结算子目多,工程量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在计算时应认真核算,防止多计与少算的情况发生。

总之,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在建设过程中,由设计向现实转变中实现的,是在特定的技术、质量、进度和预期成本等的前提下进行的。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其技术难度的复杂程度较高,对建设单位能否如期、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非常关键。所以要求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和造价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在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积累资料、收集信息及不断地提高专业技能,来适应建设单位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