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信贷是为贫困户获得生产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重要扶贫政策和金融扶贫工具,在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和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资金使用不合理、贷款发放不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集中体现为部分贫困县过去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存在“户贷企用”的现象模式中,贫困户实际并未参与生产经营,而是坐享分红,发放的小额扶贫贷款并未起到“造血”的作用,难以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当前随着“确保2020年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目标日益临近,使用扶贫小额信贷企业也迎来了动辄上千万元的集中还款高峰期。市场化条件下,企业运行一旦出现资不抵债破产风险,不仅不能带动农户脱贫致富,原来的本金收回也无望容易将企业经营风险转嫁给贫困户。为此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2019年5月联合发文,在2018年要求扶贫小额信贷避免“户贷企用”的基础上,再次重申明确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借户用户还,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或生产企业。

“户贷企用”禁止性条款的实施,集中体现了金融扶贫的精准性、特惠性。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安全和贫困户、金融机构利益不受侵害,建议贫困县人民政府和信贷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既要紧盯政策设计,精准有效投放,又要规范完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抓好“强化风险预警、分类处置化解、建立督办机制”三大环节,重点挂牌跟踪监测贷款量大、涉及户数较多的实际用款企业,切实加强贷后管理,密切跟踪贷款使用情况,科学评估风险,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放得出、收得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