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是在受托经营、受托管理所形成的经济责任关系下,基于对审计客体的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需要而产生,不可避免地要与被审计单位发生联系,需要被审计单位的支持与配合,才能顺利实施并完成赋予使命职责。但同时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区别于其他监督的根本特征是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监督的本质特征和灵魂,也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管理活动的独特之处,表现在组织机构不被其他部门或单位限制,业务工作上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扰,对被审查事项依据相应标准作出独立的分析和判断,肯定成绩,揭露矛盾,作出客观的评价和鉴定,经济来源上独立,人员上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行政或经营管理活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时刻牢记独立性是保障审计质量的“生命线”,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图省事,不走捷径、不贪小利,不越权枉法,不公权私用,忠于职守,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原貌展现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审计权威和审计人员形象,发挥好国家审计对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通过审计,使某一具体的受托责任关系得以正常维系,促进整个社会受托责任关系按既定规则有序运行,从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