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朔州市审计局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突出“四个重点”,强化审计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有效发挥了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职能作用。
以履职尽责清单为重点,做好履职尽责“督察员”。围绕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和关键环节,梳理被审计单位履职尽责清单,推行“政策+履职+资金”多视角发力审计模式。在审计中聚焦被审计单位在贯彻国家重大政策和履职尽责中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履责担当和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以国有资金安全为重点,做好资金安全“安检员”。一方面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对涉及投资、民生等重大专项资金筛查力度,明确审计重点和范围,保障资金安全;另一方面关注较小金额且经常性的资金支付项目,消除监督盲区,延伸审计触角。特别关注公车管理、发放津补贴、违规收费等情况,通过实地摸底调查,核实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合规性。
以国有资产管理为重点,做好资产管理“守护人”。重点审查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配置、经营及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和的主体责任落实的双重监督,加强对资产财务核算和实物数量的双重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安全和资产经营效益的双重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做整改落实“督导员”。建立整改责任制,加强整改督促检查。一方面加强对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核查,核实整改内容的持续性效果,防止问题整改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现有问题跟踪督查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以及部门,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加大及时督办,从严问责,防止整改工作敷衍搪塞,避实就虚。
(经济责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