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制度

印发文件

融入研究型思维

各地审计机关

严格部署审计整改!

湖北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24个市县区2019年至2021年涉企发展环境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地方存在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涉企违规收费、中介垄断服务、企业投资及融资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问题。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省营商办等四方联动,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下发《关于对涉企发展环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办的通知》,实打实、点对点、硬碰硬推动整改工作清仓见底。鄂州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印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市审计局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审计决定执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审计移送事项的整改落实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审计整改结果认定由审计组初审、法规审理科复审、整改专班集体会审,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武汉市硚口区强化整改落实,要求被审计单位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新官”要整改“旧账”,以“见人、见事、见行、见效”为标准,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扎实做好审计整改。

山东省招远市审计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健全审计整改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和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等四个方面确立审计整改的法律地位、目标责任和操作规程等。制定整改工作规程,建立审计整改承诺、整改反馈等若干制度。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分工,坚持责任到人,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力度。

安徽省亳州市审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责任的若干举措》。要求审计整改实施“三单三书三函”工作机制,建立“三个清单”,即审计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标准清单;“三个文书”,即审计整改通知书、整改责任告知书、整改承诺书;“三个公函”,即整改督办函、整改提示函、整改协查函。以“三单”清底数,以“三书”明责任,以“三函”促整改。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对未完成整改问题持续督促落实,直到问题全部销号,实现审计整改闭环管理。

云南省昭通市制定《昭通市审计整改工作细则(试行)》,形成“两本台账”“三张清单”“五个责任”“五项机制”的审计整改责任细化落实和过程管控体系,全面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质效提升。将上级审计反馈问题按分管工作职责交由市级领导牵头整改,建立一月一调度、整改情况签字负责等四项机制,系统推进问题整改。对全市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列出审计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50%的比例,由市委、市政府进行集体约谈,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审计局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系统性整改。梳理近年来各类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省、市审计问题清单,出台《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提醒清单》《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审计发现共性问提醒清单》以及《公检法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提醒清单》覆盖全区57个单位和8个重点领域,引导各单位开展对照自查,并对查找出的问题按照审计建议主动整改。按照“研究型审计”的理念思路,推进“具体问题整改”向“制度机制完善”转变,针对财政资金绩效、资产及资源管理、国有企业管理、产业发展、工程建设、内审监督及问题整改等重要领域存在的问题,在深入分析研判问题根源的基础上,提出12项健全优化相关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