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未按指定用途及时拨付使用,而以货币形态结存于单位账户关乎 资金是否闲置的定性以及最终的审计质量。要做到定性准确,须从四个方面进行科学审慎分析,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首先从时间上进行把控。力戒主观臆断,简单地把资金超过一年未使用作为闲置,把年末资金的账面结余数认定为闲置金额。要追溯上查,针对资金的运行轨迹和时间要求来确定是否闲置。其次从滞留地点上把控。滞留地点不同,审计定性则不同。财政资金的闲置一般是滞留在政府部门账户上的资金未分配,对已拨付到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账户上的财政资金,要区分是财政部门为规避责任在实际未分配的情况下存放在项目单位,还是已分配到项目单位结转未使用的因素。三是弄闲置原因。是否存在资金与项目统筹管理不到位、审批环节多周期长、截留滞拨等因素。四是要弄准因闲置或滞留而形成的损失浪费金额。注重从绩效方面反映项目建设亟需资金支持,但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建设进度的问题,对于采取市场化融资方式造成资金闲置的,应计算闲置期间需支付利息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