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级财政应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强化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我市部分县区财政未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未按规定研究规划期内重要政策、重大改革和重大项目的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

一是预测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考虑国际国内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结合基期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预测未来三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主要经济指标。在做好经济预测的基础上,按照现行宏观经济政策,预测未来财政收支情况。

二是测算改革后财政收支情况。根据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测算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对支出结构和支出方向进行综合平衡。

三是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控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