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财政对农业不断加大投入,农业专项资金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农业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也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严格,缺少约束力。农业专项资金应纳入预算管理,但有的地方未将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编制,或编制不完整,质量不高,导致项目支出随意,缺少计划性;有的地方或单位擅自调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或者改变资金用途,农业专项资金刚性约束力不强。 


 

(二)项目立项不科学,缺乏前期论证。农业专项资金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应科学选定项目,使项目更好的发挥助推农村经济发展作用。但在实际应用中有的主管单位不能客观分析当地自然条件,片面将其他地方的项目纳入本地区,导致项目落地后“水土不服”,不受农民欢迎,甚至被搁置弃用。 


 

(三)资金下拨不及时,存在滞拨现象。有的主管部门未及时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而是滞留在其二级单位,直接影响到项目实施进度;有的将资金集中在第四季度拨付,年底形成大量结余。一方面工程建设缺乏资金,另一方面大量资金又躺在“账上”,无法有效发挥使用效益。 


 

(四)资金管理不严格,专款不能“专用”。一是缺少专账管理。有的镇村将上级拨付的资金放在不同的科目内列支,没有实行专账管理。二是经费支出不规范。对于一些项目建设支出,如购置材料、工资发放等没有使用正规发票,而是打的“白条”,或者使用过期、非本门类发票列支。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仍然存在。有的单位以经费预算不足为由,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单位经费缺口,如用于招待费、燃油费以及办公费开支等;还有的将专项资金经费用于垫支其他项目经费,导致应实施的项目无法实施。 


 

(五)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是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未经招投标就直接确定施工单位的现象;或虽然组织了招投标,但存在串标、围标等问题。二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买原材料成本过高,项目建设高估冒算,损失浪费严重。三是项目结算手续不齐全。没有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核就结算了工程款;虽然经过了第三方审计,但相关中介机构审核不严,工程审减额多为零。四是项目后期缺乏跟踪管理。往往是工程完工了事,对项目产生的效益情况未进行检查评判,后期缺乏跟踪管理。 


 

二、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严格预算编制,增强刚性约束。要按照《预算法》要求,认真做好农业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做到预算真实完整、科学合理;预算一经批复,项目单位必须按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一般不得自行调整、更改项目;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应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科学立项。农业项目受地理条件、环境气候的影响较大,一定要因地制宜,合理实施。立项前应组织专家进行科学严格的论证,有可行性的再组织实施;项目确定前需经班子集体讨论,并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和项目所在乡镇群众意见后方可申报,切忌个人包办,不经调查论证仓促申报。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一是规范专项资金核算。要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范围列支费用,正确核算。二是资金专款专用。对农业专项资金,要做到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杜绝套取、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现象。三是严格资金直达。实行资金直拨项目实施单位,减少资金下拨的中间环节和停留时间,发挥好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项目监管,严格追责问责。一是建立项目全程监管机制。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对农业专项资金涉及的项目,实行常态化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二是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评价体系,从项目立项、资金拨付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到项目产生效益进行全面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任用管理。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对因管理原因造成资金拨付不及时、财务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不高以及项目效益不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严重违纪触犯法律的,要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