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德州市审计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乡村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入手,开展了一次乡村振兴领域的审计调查,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实到位,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笔者简要整理此次审计调查的心得做法。

主要内容及方法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财政资金管理、脱贫攻坚、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本次调查研究结合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审计,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分配管理、脱贫攻坚推进等加强审计力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摸清当前我市乡村振兴政策及资金管理情况,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本次审计调查研究采用查阅资料、座谈研究、数据分析及抽样调查等方法,对全市进行调研分析,并就相关补贴资金进行重点抽查。

(一)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

1.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政策落实。当前,从中央层面对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做出了顶层设计,各地也在中央顶层设计框架内因地制宜出台了本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方案,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效。在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市县有关部门是否及时落实上级乡村振兴政策要求;审查上级下达的各项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完成情况、政策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和政策目标实现情况,揭示和反映规划不衔接、机制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影响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总结提炼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从项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层面进行规范,促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安全和项目规范运行。

2.重点关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及项目建设绩效。乡村振兴涉及项目资金类别多、资金体量大、构成复杂、建设周期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好坏,直接体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效。审计机关通过对专项转移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脱贫攻坚资金等各类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揭示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骗取套取、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借机牟利等问题,促进乡村振兴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3.重点关注项目运行绩效。通过审查乡村振兴涉及农村交通、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投资项目,揭示是否存在项目推进缓慢、项目效益低、行政决策失误及工程质量等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投资项目规范管理,提升建设项目质量。

(二)调查研究的主要方法

1.查阅资料。通过查阅大量文件资料,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规划科学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或方案、专项规划或者指导意见情况、党委政府研究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及任务清单。查看任务落实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相关资料、涉及资金分配管理等相关财务资料。

2.座谈调研。调查期间,审计组通过组织座谈会的方式,向涉及部门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掌握任务落实情况。召开被审计县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所在县政府是否及时落实上级乡村振兴政策要求,制定自身乡村振兴政策情况,政策是否与上级政策衔接;乡村振兴任务完成及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了解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运营效益情况等。并座谈部分乡镇相关负责人、部分农户,了解乡村振兴项目运行情况、绩效情况、后期管护情况等。根据调研情况,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

3.数据分析。针对乡村振兴审计点多面广、涉及资金种类多、受益人广等特点,我局充分发挥计算机辅助审计作用,加强财务与业务数据关联分析,部门纵向各级间数据分析,提高审计分析的系统化、立体化。通过采集财政、民政、农机等多部门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疑点筛查、实地取证、追踪落实,核查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问题。

4.抽样调查法。按照一定方式,从调查涉农资金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涉农资金进行调查,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通过抽样调查,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相对准确的调查结果。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看,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五大振兴”协调推进、成效明显。但是在实施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一)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规划引领不到位。审计调查调研发现,部分县市区存在乡村振兴地方规划或相关工作方案编制滞后、内容不全面、目标不科学等问题。比如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中,发现4个县均未按要求及时出台乡村振兴政策和规划。

二是政策落实进度缓慢。审计调查调研发现,2个县部分涉农政策未推动或进展缓慢。比如有的乡镇已出台征收污水处理费相关文件,但未按文件征收。部分乡村振兴重大投资项目进展缓慢,其中9个县18个美丽乡村建设、旱厕改造、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进展缓慢,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内容。在全市“一本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中,发现9个县(市、区)缺少明确的制度规定,没有统一推行惠农补贴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

(二)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项目管理不规范。乡村振兴涉及农村交通、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投资项目。此次审计调查调研,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建设质量不达标、后期管护不到位、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二是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指导和监管不到位。实施乡村振兴首要产业发展先行。但是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在发展产业项目时仍然沿用固有的思维模式,缺乏创新思维。比如,在扶贫审计中发现,由于部分项目立项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很多项目仓促上马,缺少充分的市场调研分析,致使部分项目收益达不到预期效果。其中,光伏扶贫项目由于政策支持力度大,建设周期短、产生效益快,在项目选择中备受亲睐,造成扶贫光伏电站必须依赖财政补助才能盈利,远低于预期收益。再者,由于个别县的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立项程序上有瑕疵,导致未纳入国家非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目录管理系统,致使中央补贴部门的补贴不能拨付到位。另外由于光伏发电、养殖、农机等扶贫项目后期维护管理要求高,使产业扶贫项目后期管理运营存在隐患,需提前谋划、积极应对。

(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未有效发挥效益。审计调查调研发现,由于对涉农资金效益发挥缺乏跟踪监管,且部分政策和项目缺少绩效评价办法,存在部分建成项目长期闲置、部分专项资金长期滞留闲置等问题,使财政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比如,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审计中,由于因前期论证不充分、选址失误等原因,存在部分县(市、区)的污水处理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旱厕改造项目等涉农项目建设后闲置;部分县(市、区)的旱厕改造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存在滞留,导致资金效益发挥不到位。

二是涉农资金管理不规范。审计调查调研发现,部分涉农资金存在层层转拨、使用现金形式发放,甚至存在违规申报或骗取套取、克扣冒领等问题。比如,在全市“一本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中,发现部分县(市、区)存在使用现金发放惠农补贴资金。部分单位管理的惠农补贴资金未通过“一本通”发放。部分县(市、区)存在将惠农补贴资金层层转拨问题,导致管理层级增多,管理风险加大。由于主管部门缺乏资金发放统一标准,或不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极易导致惠农补贴出现管理漏洞,增加了监督的难度和流失风险;由于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部分县(市、区)存在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从策划规划上突破,注重规划引领。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健全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强化顶层设计,以《德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编制依据,加快各县(市、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要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注重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优化细化乡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加快形成城与乡、人与自然、产业与生态和谐相融的新型城乡空间形态。要加强调研论证,在遵循乡村原有水脉、文脉的基础上,加入创意元素、时代元素,优化乡村功能布局,强化乡村本土特色化发展,防止出台脱离本地实际的规划。

(二)从项目管理上突破,强化审核把关。各级各部门对涉农项目在严格申请、评审、招标、初验、复验程序的基础上,严把收尾关,落实竣工验收制;严把项目后期管理维护关,巩固完善已建成项目的长效管护运营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化的农村厕所管理运营组织,鼓励将改厕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统筹考虑,确保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有人干、有人管、有效果”。

(三)从监督检查上突破,压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机制,确保惠民补贴资金规范运行;财政部门、相关涉农补贴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各县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惠民补贴资金严格按制度规范运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群众身边的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评价体系,以全面反映“五个率先突破”情况为基础,形成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治理等不同指标在内的评价考核标准,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