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朔州市审计局按照山西省审计厅和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密结合本市审计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做出具体安排,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强化责任。一把手亲自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逐条审批,从而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功能,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调整补充有关栏目,进一步提高了网站信息公开的便捷性,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使门户网站成为我局对外宣传最有利的信息平台、宣传平台、服务平台。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市审计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审计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按照分类培训的原则,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了能力和水平。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严格执行公开程序,严把公开质量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谨、内容准确、公开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朔州市审计局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及相关动态类信息28条占97.06%,其它类信息1条占3.03%;同时各类信息也及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将审计监督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反映审计工作动态和审计要情。在《朔州日报》、《山西审计》和《数字通信世界》等新闻媒体发表审计信息文章6篇,加大了审计工作宣传力度和审计工作透明度。
二是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2016年8月25日,在朔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我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12月28日,在朔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十二次会议上,我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朔州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是开展审计公示制度。2016年共开展审计项目85项,在项目实施审计前,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示。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了解审计事项,以取得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使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向审计组反映一些从账面上难以了解到的情况,从而扩大了审计监督的视野,有利于全面、准确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增强审计工作的深度和针对性。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实行“双举报”制度,将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置于被审计单位群众的监督之下,着力塑造“依法审计、廉洁奉公、高效务实、文明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进行举报情况;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列入日常办公经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虽然在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存在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及审计信息的专业性,审计信息的可读性和通俗化还有待加强,相关信息的深入解读等工作也有待加强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将继续根据《条例》规定,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认真扎实做好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水平。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提高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和目录备案效率。
三是加大对审计宣传力度,促进审计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加强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和加深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认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全员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搞好全市审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对各县(区)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在调研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加强对全市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把我市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0一七年三月二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朔州市审计局按照山西省审计厅和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密结合本市审计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做出具体安排,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强化责任。一把手亲自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逐条审批,从而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功能,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调整补充有关栏目,进一步提高了网站信息公开的便捷性,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使门户网站成为我局对外宣传最有利的信息平台、宣传平台、服务平台。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市审计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审计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按照分类培训的原则,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了能力和水平。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严格执行公开程序,严把公开质量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谨、内容准确、公开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朔州市审计局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及相关动态类信息28条占97.06%,其它类信息1条占3.03%;同时各类信息也及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将审计监督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反映审计工作动态和审计要情。在《朔州日报》、《山西审计》和《数字通信世界》等新闻媒体发表审计信息文章6篇,加大了审计工作宣传力度和审计工作透明度。
二是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2016年8月25日,在朔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我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12月28日,在朔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十二次会议上,我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朔州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是开展审计公示制度。2016年共开展审计项目85项,在项目实施审计前,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示。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了解审计事项,以取得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使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向审计组反映一些从账面上难以了解到的情况,从而扩大了审计监督的视野,有利于全面、准确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增强审计工作的深度和针对性。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实行“双举报”制度,将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置于被审计单位群众的监督之下,着力塑造“依法审计、廉洁奉公、高效务实、文明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进行举报情况;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列入日常办公经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虽然在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存在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及审计信息的专业性,审计信息的可读性和通俗化还有待加强,相关信息的深入解读等工作也有待加强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将继续根据《条例》规定,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认真扎实做好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水平。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提高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和目录备案效率。
三是加大对审计宣传力度,促进审计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加强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和加深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认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全员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搞好全市审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对各县(区)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在调研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加强对全市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把我市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0一七年三月二日